销售代理合同

时间:2024-09-30 15:47:10
销售代理合同合集15篇

销售代理合同合集15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的类型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们拟定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什么问题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销售代理合同,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销售代理合同1

委托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托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重庆市相关地方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公平,公开,公正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甲方自愿将本协议第一项所列房屋独家委托给乙方销售,甲乙双方充分了解以下全部内容后签订本协议;

一、甲、乙双方约定该套房屋的委托价格(包括该房屋的装修及附属设施)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 );

二、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佣金,乙方销售该房屋的溢价部分(超出委托价格的部分)作为乙方的佣金、 借款垫资费、广告费、通信及交通费用等。

三、委托期限为 年 月日起60工作日内,委托期限满前两日,若甲方未办理书面终止手续, 则视为甲方同意继续委托,本合同继续生效,直至甲方书面终止。

四、相关费用:

1、经甲、乙双方协商,关于该房屋交易的税费由买方承担.

2、在签订本协议之日,乙方有权在不改动房屋主体结构的情况下,进行装修,装修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到期后乙方未能出售上述房屋则甲方不补装修费。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与第三人签订该房屋的转让、包销及买卖合同。

2、甲方应保证该房屋权属无纠纷,若遇权属纠纷问题给乙方造成损失,则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甲方未经乙方允许不得撤销本合同,不得将价格上调。

4、甲方保证所委托出售的房屋的权属及其提供的相关资料真实、合法、房地产交易手续完备,并且无法定限制交易的情况。

5、甲方保证该房屋的共有人同意以此方式出售;

6、甲方有义务将该房屋的真实情况告知乙方;

7、甲方必须提供该房办理过户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及时配合乙方办理该房交易的相关手续。若购房方需办理银行按揭支付房款的,甲方提供相关资料配合办理。

8、甲方应在签订本协议当日将该房屋的相关权属证书、钥匙交给乙方;以便乙方带客户看房。

9、不得拆除及损坏房屋及附属设施。

10、甲方应结清交房(指甲方与乙方所寻求的买方之间的交房)以前所产生的水、电、气、物管、闭路、电梯、大修基金等与该房相关的一切费用,并在成交房屋后三月内迁出户口。

11、在乙方确定了上述房屋的买方后,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供所需资料配合办理买方的按揭贷款、公证、过户等手续,若甲方故意不前来办理则视为违约。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自行承担市场经营风险,在签订本协议后,应尽力为甲方做好宣传,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撤销本合同。

2、若在约定时间内,乙方将该房屋售出,乙方享受上述房屋溢价部份为其佣金。

3、乙方有权了解甲方房屋的具体情况。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若在签订本协议后违反以上条款,应向乙方支付该套房屋出售价格10%的违约金。

2、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在约定的时间内末将甲方房屋售出,乙方交给对上述房屋的装修费用即作为违约金,同时乙方自行承担该房屋的促销费用。

八、其它约定:

上述房屋已被银行作为产权人贷款抵押物,产权人的贷款金额为

人民币伍拾万元整。按规定,买方购买房屋时,则甲方应还清贷款后才能解押成交,由于甲方资金欠缺,故其贷款伍拾万元由甲方向秦勇暂借用于银行还款解押。

九、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合同发生纠纷后,所产生的律师费,差旅费和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章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经办人:

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约地点: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签约时间: 年月日

销售代理合同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 (身份证号: ) (身份证号: )

由于目前房地产市场的低迷形势,甲方公司为更好的完成对自建商业街的招商、销售,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将 商业街的招商与销售事宜全部独家委托给乙方,现甲、乙双方秉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就有关问题达成如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方式和范围

甲方指定乙方为独家招商、销售代理,销售由甲方兴建的 商业街项目,该项目分为三层,每层84个商铺,销售面积共计 平方米。

第二条 合作期限

1. 本合同代理期限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甲方或乙方提出终

2.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除非甲方或乙方违约,双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合同。

3. 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内,甲方不得指定其他代理商。

第三条 费用负担

本项目的全部招商、销售推广、招待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报纸、电视广告、印制宣传材料、售楼书、制作沙盘等)均由甲方负责支付。

第四条 销售价格

1. 第一层首批40个商铺的销售基价经甲方确定并授权乙方按照16800元/平方米的价格销售;

2. 首批40个商铺销售完成后,对于后续商铺的销售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但后续商铺的价格涨跌不能超出原价格即每平方米16800元的30%。销售价格确定后,由甲方向乙方提供具体的销售价目表,乙方依照该售价目表所确定的价格予以销售,甲方提供的销售价目表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五条 代理佣金

1. 第一层首批30个商铺销售完成后,甲方必须向乙方

2. 首批40个商铺销售完成后,第一层其余44个商铺,如果甲方将来所确定的销售价格较16800元/平方米的价格有所上涨,则甲方按照所增加价格的20%向乙方另行支付代理佣金。该佣金在每一个商铺签订购房合同即行支付,所需的各项税费由甲方承担并支付。

3. 无论甲方所确定的销售价格为何,二楼、三楼的代理佣金为每平方米200元,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除此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乙方佣金。

第六条 代理佣金的支付方式

1. 本合同签订之日,由甲方派出一名股东或者工作人员并以该人的名义与 ……此处隐藏25766个字……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位置

1.1本案基地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委托项目基本资料

2.1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本案的范围为本项目上委托乙方的建筑标的,具体如下:

i.建筑面积约________㎡的商铺(详见附表a及附件各层面积表);

ii.该委托面积为预测面积,以最终实测面积为准。

2.2土地使用权证编号:。

2.3预售许可证编号:。

第三条销售面积、出租面积及其对应底价。

第四条委托代理期限

4.1委托代理期限:委托代理期包含前置期和销售租赁招商期。

4.2前置期为: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之日止。

4.3销售、租赁招商期为:自项目可预(销)售之日后的18个月。

第五条项目正式招商条件

5.1甲方向乙方提供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供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使用。

5.2甲乙双方应在销售、租赁招商前共同确定《商品房销售定金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范本以及销售租赁招商房屋的“一房一价”的价目表。

5.3本案有抵押的,须有抵押权人出具同意出让或出租的证明文件。

5.4甲方同意现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拟于__年__月__日前交乙方使用,乙方确切入场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6.1甲方为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商,甲方保证有权签订本合同及对本案有处分权。

6.2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土地、建筑面积、房号等相关证明。

6.3甲方确保本案产权清楚,并配合乙方办理各项符合上海市房屋土地管理局规定的手续。

6.4甲方承担广告、宣传资料及销售、租赁合同中的内容,确保与本案建筑结构、建材设备、规划等相符。并于乙方正式公开销售租赁招商前根据乙方通知提供必要的正本或复印件资料。

6.5在业务操作过程中,甲方指派__________为常驻代表人。销售租赁招商接待处常驻代表人对乙方合理提出要求甲方予以解决或协助的问题,应予以解决或协助。

6.6甲方确保本案通过竣工验收,并如期交房。如发生交房时间延迟等因素所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甲方负责解决。

6.7甲方将为本案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和合适的物业顾问企业。

6.8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过程中,仅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销售租赁招商进度受影响,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7.1乙方应负责销售租赁招商人员的招聘与岗位培训,传授销售租赁招商技巧,确保本案顺利招商。乙方为本项目建立专门的销售团队,主要负责人名单应在本案代理销售期前书面通报甲方,不得擅自更替。

7.2乙方应负责客户接待、签订定金合同、首期房款、租金的收取、负责客户资料的收集,协助甲方签订销售、租赁招商合同及负责办理销售、租赁合同行政登记手续(含银行按揭等手续)。

7.3乙方依甲方所提供之书面资料(包含建材设备标准、公建配套、交房竣工日、施工图、建筑结构、小区规划等相关内容)作为销售租赁招商资料,但向第三人公开前,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第八条销售租赁招商广告费用

8.1乙方有义务积极动员并使用乙方品牌、商家资源、办公资源及优质的客户资源,配合本项目销售租赁招商。

8.2在乙方代理销售租赁招商期内,如乙方要求增加广告宣传物时,之前需要得到甲方的书面批准。

8.3现场接待处的装修以及日常涉及的水、电,均由甲方提供。

8.4凡现场接待处设备支出(含音响、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电话费、清洁费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8.5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低值易耗办公用品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代理费用认定

9.1凡销售、租赁客户正式签订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该首期款项后(含销售合同下的定金和租赁合同下的押金),并办理完成预(销)售登记或租赁行政登记手续后即视为乙方完成该物业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行为,相应物业面积计入销售、租赁招商成交面积;

9.2代理佣金的计算:

9.3当因招商需要,需低于招商底价招商时,乙方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与客户签订租赁合同。方可记入乙方招商招租成交面积并按照实际租金支付乙方代理佣金。

第十条代理费用结算

10.1乙方一次性支付时退还。

10.2本案项目代理销售、租赁面积及价格情况应按月统计,计算统计时间是每月15日。乙方应自行统计并制表交于甲方签字确认。

10.3如甲方未按时按约定支付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含每笔预付款)给乙方,则每逾期一日,甲方支付应付款0.1%的滞纳金给乙方。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11.1在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期间,双方均无违约情况下,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而将本合同一切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否则守约方有权选择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支付违约金万元并得解除本合同。

11.2甲方确认本案指明的代理面积由乙方独家代理,非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但乙方存在未按约定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情形除外。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的,甲方有权终止履行本合同义务并终止乙方的独家代理权。经甲方催告后乙方仍不整改的,甲方有权行使本合同单方解除权如甲方违反本条约定自行销售、租赁招商或委托第三方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视为乙方成功销售、租赁招商的房屋,计入乙方代理指标并支付相应的佣金。

11.3客户已签定销售、租赁合同并支付首期款项后,因甲方原因而退房,甲方仍应向乙方支付合同规定的销售、租赁招商代理佣金并将该户计入乙方销售、租赁招商代理指标;凡因乙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经甲方同意并办理所有退房手续后,乙方应将该物业已收受之销售、租赁招商代理费退回甲方。

11.4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约定外,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如中途提出终止本合同履行,须经对方同意。否则视为违约,应承担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整。

第十二条附则

12.1本合同的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2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是本合同不可撤销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2.3本合同的订定、解释、履约和争议解决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的一切争议,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应向本案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2.4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12.5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约代表:

电话:

签约地址:

签约时间:

签约代表: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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